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855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841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福鼎市克莉絲麥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生產的皇后桃酥,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鼎市優享烘焙店(個體工商戶)。
(二)標稱福建知福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17日生產的金駿眉紅茶,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店。福建知福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南平市建陽區樂佳水果店銷售的鮮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9日),三氯蔗糖、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標稱漳州市圣途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1日生產的藜麥吐司面包(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晉江磁灶店。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臺江區林孝吉蔬菜攤銷售的耙耙柑(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4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莆田市城廂區肖厝日有喜生鮮超市銷售的白蘿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4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莆田市城廂區鄭永泉水果攤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0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萬兆廣場店銷售的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萬兆廣場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吉樂買(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南平市建陽區鑫鑫匯鮮果蔬商行銷售的牛奶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云霄縣雙溪口潤購超市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3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莆田市城廂區齊毓蔬菜批發店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9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新羅區陳基新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2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污染問題
莆田市荔城區欽妹餐飲店的豬蹄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5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
2、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
3、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下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855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841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福鼎市克莉絲麥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生產的皇后桃酥,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鼎市優享烘焙店(個體工商戶)。
(二)標稱福建知福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17日生產的金駿眉紅茶,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店。福建知福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南平市建陽區樂佳水果店銷售的鮮橄欖(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9日),三氯蔗糖、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標稱漳州市圣途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1日生產的藜麥吐司面包(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晉江磁灶店。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臺江區林孝吉蔬菜攤銷售的耙耙柑(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4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莆田市城廂區肖厝日有喜生鮮超市銷售的白蘿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4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莆田市城廂區鄭永泉水果攤銷售的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0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萬兆廣場店銷售的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萬兆廣場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五)吉樂買(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南平市建陽區鑫鑫匯鮮果蔬商行銷售的牛奶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6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云霄縣雙溪口潤購超市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13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莆田市城廂區齊毓蔬菜批發店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9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新羅區陳基新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24年5月22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污染問題
莆田市荔城區欽妹餐飲店的豬蹄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5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
2、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
3、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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