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出臺質量促進條例
10月12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質量促進條例》(簡稱《條例》)經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此次出臺的《條例》是全國第四部省級質量促進地方性法規。《條例》共七章34條,包括總則、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及附則。內容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質量強區建設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從構建質量共促機制、強化質量基礎的支撐作用、發揮創新驅動的關鍵作用、突出品牌引領的帶動作用、細化質量促進保障措施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條例》在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完善質量促進共性規定的基礎上,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具有四大亮點。
完善質量促進工作機制。《條例》著眼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進一步明確建設適配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質量基礎設施,建立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質量創新體系,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在宣傳教育、人才培養、融資保險、政府獎勵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條例》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同時,增加加強國際質量交流合作等內容。
加強制度機制建設。《條例》明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企業、行業協會等其他各方面的職責與義務。
注重體現新疆特色。《條例》從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總結自治區近年來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取得的成熟經驗,及時將這些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質量促進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利民惠民、安全可靠的原則。近年來,該局認真貫徹關于建設質量強國戰略部署,探索出一批建設質量強區的經驗做法。《條例》施行后,將進一步細化、完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切實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不斷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自治區質量促進工作邁上新臺階。
10月12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質量促進條例》(簡稱《條例》)經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此次出臺的《條例》是全國第四部省級質量促進地方性法規。《條例》共七章34條,包括總則、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及附則。內容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質量強區建設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從構建質量共促機制、強化質量基礎的支撐作用、發揮創新驅動的關鍵作用、突出品牌引領的帶動作用、細化質量促進保障措施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條例》在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完善質量促進共性規定的基礎上,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具有四大亮點。
完善質量促進工作機制。《條例》著眼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進一步明確建設適配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質量基礎設施,建立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質量創新體系,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在宣傳教育、人才培養、融資保險、政府獎勵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條例》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同時,增加加強國際質量交流合作等內容。
加強制度機制建設。《條例》明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企業、行業協會等其他各方面的職責與義務。
注重體現新疆特色。《條例》從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總結自治區近年來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取得的成熟經驗,及時將這些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質量促進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利民惠民、安全可靠的原則。近年來,該局認真貫徹關于建設質量強國戰略部署,探索出一批建設質量強區的經驗做法。《條例》施行后,將進一步細化、完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切實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不斷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自治區質量促進工作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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