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對“中國品牌”的知識問答
引言
2017年4月24日,國務院將每年5月10日設立為“中國品牌日”。2025年5月10日是第九個“中國品牌日“,通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有利于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生產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提升產品品質,實現價值鏈升級,增加有效供給,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領消費,創造新需求,樹立自主品牌消費信心,挖掘消費潛力,更好發揮需求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滿足人們更高層次的物質文化需求;有利于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強化企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公益慈善等社會責任,實現更加和諧、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一)如何開展品牌保護和維權?
《綱要》提出,“支持企業加強品牌保護和維權,依法嚴厲打擊品牌仿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為優質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開展品牌保護和維權有利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護創新創業積極性,營造健康有序的品牌發展環境。應重點做好以下6個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進《電子商務法》《商標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為品牌保護和維權工作提供更堅實的法律支撐。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品牌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協同配合,形成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執法合力。強化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機制,加大跨部門間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針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開展執法打假等專項行動。
三是強化商標管理與保護。充分發揮商標制度對品牌保護維權的基礎保障作用,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資產管理,加強商標海外布局,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嚴厲打擊商標侵權、惡意商標申請等違法行為。提升商標代理服務水平,加快推動從商標申請注冊服務向品牌策劃、培育、管理等多元服務轉變。
四是推動社會共治。在品牌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基礎上,構建企業主體、行業協同、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保護體系。指導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品牌保護研究、品牌權益維護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品牌自我管理和主動維權。
五是做好宣傳普及。圍繞全國“質量月”、世界知識產權日、中國品牌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集中宣傳,提升全社會的品牌保護和維權意識。及時發布品牌保護重要工作進展,解讀法律政策要求,宣傳品牌保護和維權重要成就,回應社會關切,增強全社會依法保護品牌、維護品牌合法權益的意識。
六是加強國際合作。不斷深化拓展與國際組織在品牌保護和維權領域的合作,建立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深度參與全球品牌建設和治理。
(二)如何提升品牌建設軟實力?
《綱要》提出,“提升品牌建設軟實力”。品牌建設軟實力的提升,可以從以下5個方面著力:
一是加強品牌服務機構培育。推動建設品牌專業服務平臺,提升品牌設計、品牌策劃、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營銷、品牌評估等領域專業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品牌專業化服務,促進產品設計、文化創意、技術創新與品牌建設相融合,提升企業品牌發展能力。
二是加強品牌理論研究。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開展市場應用導向的品牌發展與傳播理論研究、政策研究、技術開發,支撐品牌創建、運營和管理。
三是加強品牌人才建設。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加強品牌管理學科建設,開設品牌經濟理論和應用管理相關課程。強化品牌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工作,建立品牌管理專業人才培訓、使用、評價機制,提升企業及從業人員品牌建設素質和能力。鼓勵企業設置專職品牌經理、品牌總監、首席品牌官等品牌管理專業崗位,提高品牌建設和運營能力。
四是加強品牌標準體系支撐。進一步完善品牌建設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品牌建設基礎標準、方法標準、培育標準和管理標準,做好標準宣貫,推動品牌評價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以標準化手段全面支撐中國品牌建設工作。
五是完善質量認證制度。充分發揮質量認證“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本質屬性,鼓勵各類企業及其產品、服務通過質量認證,提升管理能力、質量水平和市場美譽度,支持引導各地方各行業運用質量認證手段培育高端質量品牌。
引言
2017年4月24日,國務院將每年5月10日設立為“中國品牌日”。2025年5月10日是第九個“中國品牌日“,通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有利于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生產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提升產品品質,實現價值鏈升級,增加有效供給,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領消費,創造新需求,樹立自主品牌消費信心,挖掘消費潛力,更好發揮需求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滿足人們更高層次的物質文化需求;有利于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強化企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公益慈善等社會責任,實現更加和諧、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一)如何開展品牌保護和維權?
《綱要》提出,“支持企業加強品牌保護和維權,依法嚴厲打擊品牌仿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為優質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開展品牌保護和維權有利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護創新創業積極性,營造健康有序的品牌發展環境。應重點做好以下6個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進《電子商務法》《商標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為品牌保護和維權工作提供更堅實的法律支撐。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品牌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協同配合,形成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執法合力。強化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機制,加大跨部門間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針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開展執法打假等專項行動。
三是強化商標管理與保護。充分發揮商標制度對品牌保護維權的基礎保障作用,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資產管理,加強商標海外布局,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嚴厲打擊商標侵權、惡意商標申請等違法行為。提升商標代理服務水平,加快推動從商標申請注冊服務向品牌策劃、培育、管理等多元服務轉變。
四是推動社會共治。在品牌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基礎上,構建企業主體、行業協同、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保護體系。指導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品牌保護研究、品牌權益維護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品牌自我管理和主動維權。
五是做好宣傳普及。圍繞全國“質量月”、世界知識產權日、中國品牌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集中宣傳,提升全社會的品牌保護和維權意識。及時發布品牌保護重要工作進展,解讀法律政策要求,宣傳品牌保護和維權重要成就,回應社會關切,增強全社會依法保護品牌、維護品牌合法權益的意識。
六是加強國際合作。不斷深化拓展與國際組織在品牌保護和維權領域的合作,建立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深度參與全球品牌建設和治理。
(二)如何提升品牌建設軟實力?
《綱要》提出,“提升品牌建設軟實力”。品牌建設軟實力的提升,可以從以下5個方面著力:
一是加強品牌服務機構培育。推動建設品牌專業服務平臺,提升品牌設計、品牌策劃、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營銷、品牌評估等領域專業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品牌專業化服務,促進產品設計、文化創意、技術創新與品牌建設相融合,提升企業品牌發展能力。
二是加強品牌理論研究。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開展市場應用導向的品牌發展與傳播理論研究、政策研究、技術開發,支撐品牌創建、運營和管理。
三是加強品牌人才建設。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加強品牌管理學科建設,開設品牌經濟理論和應用管理相關課程。強化品牌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工作,建立品牌管理專業人才培訓、使用、評價機制,提升企業及從業人員品牌建設素質和能力。鼓勵企業設置專職品牌經理、品牌總監、首席品牌官等品牌管理專業崗位,提高品牌建設和運營能力。
四是加強品牌標準體系支撐。進一步完善品牌建設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品牌建設基礎標準、方法標準、培育標準和管理標準,做好標準宣貫,推動品牌評價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以標準化手段全面支撐中國品牌建設工作。
五是完善質量認證制度。充分發揮質量認證“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本質屬性,鼓勵各類企業及其產品、服務通過質量認證,提升管理能力、質量水平和市場美譽度,支持引導各地方各行業運用質量認證手段培育高端質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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