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94項地方標準
記者1月7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貫徹《首都標準化發展綱要2035》,建設首都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近日,北京市批準發布94項地方標準,其中首次制定61項、修訂33項。
一是支撐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落實《北京市以標準支撐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制定《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技術規范》,從設計、建設、運營角度出發,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功能、系統配置、指標參數、接口等要求,有利于為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設計、驗收以及運營維護提供技術依據,提升運維效率、保障運營安全、節約運營成本。修訂《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監測技術規程》,進一步完善相關節能措施要求,如補充水冷式中央空調和雙工況中央空調系統內容,對新風管道清潔與全新風模式做出規定等,有利于進一步引導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單位提高節能運行管理與監測水平,降低公共建筑能耗。
二是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制定《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液氫加注規程》地方標準,規定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液氫加注安全要求、加注程序、加注流程和應急處置等內容,圍繞加注前準備、連接、預冷、加液、結束等5個流程明確液氫加注要求。標準發布實施后,有利于為京津冀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助力液氫產業鏈安全穩定、健康發展。
三是維護首都安全穩定。制定《社會單位和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2項系列標準,提出了文物建筑和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組織與職責、管理制度、日常管理、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微型消防站、預案與火災處置和消防檔案等管理要求,包括:中小學校學生宿舍不應私自接拉電線,使用電熱器具、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應設置用電過載保護裝置等;文物建筑內不應設置公共娛樂場所,文物建筑的產權或管理、使用單位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等。標準發布實施后,有利于提升文物建筑和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記者1月7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貫徹《首都標準化發展綱要2035》,建設首都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近日,北京市批準發布94項地方標準,其中首次制定61項、修訂33項。
一是支撐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落實《北京市以標準支撐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制定《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技術規范》,從設計、建設、運營角度出發,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功能、系統配置、指標參數、接口等要求,有利于為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設計、驗收以及運營維護提供技術依據,提升運維效率、保障運營安全、節約運營成本。修訂《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監測技術規程》,進一步完善相關節能措施要求,如補充水冷式中央空調和雙工況中央空調系統內容,對新風管道清潔與全新風模式做出規定等,有利于進一步引導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單位提高節能運行管理與監測水平,降低公共建筑能耗。
二是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制定《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液氫加注規程》地方標準,規定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液氫加注安全要求、加注程序、加注流程和應急處置等內容,圍繞加注前準備、連接、預冷、加液、結束等5個流程明確液氫加注要求。標準發布實施后,有利于為京津冀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助力液氫產業鏈安全穩定、健康發展。
三是維護首都安全穩定。制定《社會單位和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2項系列標準,提出了文物建筑和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組織與職責、管理制度、日常管理、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微型消防站、預案與火災處置和消防檔案等管理要求,包括:中小學校學生宿舍不應私自接拉電線,使用電熱器具、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應設置用電過載保護裝置等;文物建筑內不應設置公共娛樂場所,文物建筑的產權或管理、使用單位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等。標準發布實施后,有利于提升文物建筑和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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