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定義、調整分級……標準物質如何管理?官方征求意見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標準物質管理工作,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標準物質管理辦法》,形成了《標準物質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5月11日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標準物質的定義為:“符合均勻性、穩定性要求,特性值具有可靠的計量溯源性和不確定度,滿足開展計量溯源、量值傳遞和測量準確度評價等計量活動需要的物質。”這與國際上有證標準物質的概念更為一致,同時不限定具體領域,以滿足今后生物及涉及交叉學科等各類標準物質發展需求。對于不滿足以上基本要求和應用場景的,則不再納入本管理辦法所稱標準物質的范疇,而是歸類為參考物質。
征求意見稿還調整標準物質分類分級。依據《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將原有一級標準物質和二級標準物質“兩級模式”調整為國家基準物質、一級標準物質和二級標準物質“三級模式”。在原標準物質定級標準基礎上,明確與各自定位和與用途匹配的溯源性等計量學特性要求,不再體現定值模式、穩定性、包裝等技術要求,而由相關計量技術規范予以明確。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標準物質管理工作,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標準物質管理辦法》,形成了《標準物質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5月11日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標準物質的定義為:“符合均勻性、穩定性要求,特性值具有可靠的計量溯源性和不確定度,滿足開展計量溯源、量值傳遞和測量準確度評價等計量活動需要的物質。”這與國際上有證標準物質的概念更為一致,同時不限定具體領域,以滿足今后生物及涉及交叉學科等各類標準物質發展需求。對于不滿足以上基本要求和應用場景的,則不再納入本管理辦法所稱標準物質的范疇,而是歸類為參考物質。
征求意見稿還調整標準物質分類分級。依據《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將原有一級標準物質和二級標準物質“兩級模式”調整為國家基準物質、一級標準物質和二級標準物質“三級模式”。在原標準物質定級標準基礎上,明確與各自定位和與用途匹配的溯源性等計量學特性要求,不再體現定值模式、穩定性、包裝等技術要求,而由相關計量技術規范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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