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管理辦法》解讀
一、出臺背景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是我國衛生應急工作的骨干力量,2010年制定的《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對加強和規范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管理,提升國家和區域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根據工作實際,對辦法進行了修訂,新印發《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國衛醫急發〔2024〕11號),并提出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類隊伍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疾控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升傳染病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管理辦法》分為總則,職責、權利和義務,隊伍建設,隊伍管理,隊伍培訓和演練,隊伍調派和使用,獎勵與處罰等共7章38條。
(一)總則。主要明確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基本概念、原則、相關單位職責分工。
(二)職責、權利和義務。主要規定了國務院疾控主管部門、委托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的職責、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職責,隊員享有的權利和隊員應承擔的義務。
(三)隊伍建設。主要規定了隊伍組建總體要求和程序、隊伍結構和規模、隊員遴選標準與程序、隊伍裝備與標識等。
(四)隊伍管理。主要規定了隊伍日常管理機制總要求、信息化建設、隊員管理制度、裝備與物資保障、值守制度和快速響應機制等。
(五)隊伍培訓和演練。主要規定了隊伍培訓和演練總要求和原則、累計時間、演練形式等。
(六)隊伍調派和使用。主要規定了隊伍調派流程、指揮體系、協調機制、現場工作要求等。
(七)獎勵與處罰。主要規定了表彰獎勵、懲罰處罰的情形。
一、出臺背景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是我國衛生應急工作的骨干力量,2010年制定的《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對加強和規范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管理,提升國家和區域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根據工作實際,對辦法進行了修訂,新印發《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國衛醫急發〔2024〕11號),并提出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類隊伍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疾控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升傳染病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管理辦法》分為總則,職責、權利和義務,隊伍建設,隊伍管理,隊伍培訓和演練,隊伍調派和使用,獎勵與處罰等共7章38條。
(一)總則。主要明確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基本概念、原則、相關單位職責分工。
(二)職責、權利和義務。主要規定了國務院疾控主管部門、委托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的職責、國家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職責,隊員享有的權利和隊員應承擔的義務。
(三)隊伍建設。主要規定了隊伍組建總體要求和程序、隊伍結構和規模、隊員遴選標準與程序、隊伍裝備與標識等。
(四)隊伍管理。主要規定了隊伍日常管理機制總要求、信息化建設、隊員管理制度、裝備與物資保障、值守制度和快速響應機制等。
(五)隊伍培訓和演練。主要規定了隊伍培訓和演練總要求和原則、累計時間、演練形式等。
(六)隊伍調派和使用。主要規定了隊伍調派流程、指揮體系、協調機制、現場工作要求等。
(七)獎勵與處罰。主要規定了表彰獎勵、懲罰處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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