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嚴禁發布含虛假疫情信息的廣告
1月12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廣告活動的公告,進一步凈化廣告市場環境,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公告明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廣告活動,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代言虛假違法廣告,不得變相利用疫情信息進行商業炒作。
廣播、電視、報刊、戶外、網站、電商平臺等各類媒介單位要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真實性、合法性審查的法定責任。
嚴禁發布含有虛假疫情信息,不恰當利用疫情公共信息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
嚴禁未事先取得醫護人員的書面同意,擅自使用其名義或者形象發布商業廣告。
嚴禁為未經審批或者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新冠疫苗廣告,禁止發布上述類別廣告內容中使用包括醫護人員在內的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嚴禁發布肆意夸大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的性能、用途、功效、質量等違法廣告,以及偽稱其產品可以治療、治愈新冠肺炎等嚴重侵害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違法廣告。
嚴禁發布違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廣告。
同時,鼓勵行業組織、社會各界利用合法媒介,積極參與創作、發布疫情防控公益廣告,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響應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號召,廣泛宣傳疫情防控政策、知識,弘揚社會正能量。
據介紹,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對全省各類媒介和平臺廣告發布內容的監測、監管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疫情相關的虛假違法廣告,曝光產生惡劣影響的典型違法案例,對發布違法廣告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李建)
1月12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廣告活動的公告,進一步凈化廣告市場環境,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公告明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廣告活動,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代言虛假違法廣告,不得變相利用疫情信息進行商業炒作。
廣播、電視、報刊、戶外、網站、電商平臺等各類媒介單位要堅持正確的廣告導向,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真實性、合法性審查的法定責任。
嚴禁發布含有虛假疫情信息,不恰當利用疫情公共信息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
嚴禁未事先取得醫護人員的書面同意,擅自使用其名義或者形象發布商業廣告。
嚴禁為未經審批或者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新冠疫苗廣告,禁止發布上述類別廣告內容中使用包括醫護人員在內的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嚴禁發布肆意夸大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的性能、用途、功效、質量等違法廣告,以及偽稱其產品可以治療、治愈新冠肺炎等嚴重侵害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違法廣告。
嚴禁發布違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廣告。
同時,鼓勵行業組織、社會各界利用合法媒介,積極參與創作、發布疫情防控公益廣告,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響應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號召,廣泛宣傳疫情防控政策、知識,弘揚社會正能量。
據介紹,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對全省各類媒介和平臺廣告發布內容的監測、監管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疫情相關的虛假違法廣告,曝光產生惡劣影響的典型違法案例,對發布違法廣告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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