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內蒙古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公布
近日,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公布。
附原文: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盟市及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2025年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為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防火保溫材料(巖棉、礦渣棉、硅酸鋁棉)等產品。共抽查檢驗67家生產銷售單位的13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0批次,其中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9批次、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11批次,鋰防火保溫材料(巖棉、礦渣棉、硅酸鋁棉)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二、抽查結果分析
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本次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10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的28家生產單位進行抽查,共抽查3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1批次產品不合格,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重點對外觀質量、尺寸允許偏差、傳熱系數、粘結強度、剝離性能、燃燒性能、耐火極限等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剝離性能、粘結強度。
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11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的35家生產銷售單位進行抽查,共抽查82批次產品,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重點對外觀要求、導熱系數、表觀密度、壓縮強度、氧指數、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強度、吸水率、燃燒性能等級等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外觀要求、導熱系數、壓縮強度、氧指數、燃燒性能等級。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盟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處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生產單位,要開展約談。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況通報各地監督抽查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針對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生產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出廠檢驗等信息記錄情況,銷售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等信息記錄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消除潛在風險。
(三)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完善整治臺賬,嚴肅處理違法行為,消除突出風險隱患,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附件:2025年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自治區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銷售單位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1:
近日,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公布。
附原文: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盟市及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2025年自治區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為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防火保溫材料(巖棉、礦渣棉、硅酸鋁棉)等產品。共抽查檢驗67家生產銷售單位的131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20批次,其中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9批次、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11批次,鋰防火保溫材料(巖棉、礦渣棉、硅酸鋁棉)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二、抽查結果分析
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本次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10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的28家生產單位進行抽查,共抽查3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1批次產品不合格,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重點對外觀質量、尺寸允許偏差、傳熱系數、粘結強度、剝離性能、燃燒性能、耐火極限等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剝離性能、粘結強度。
絕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本次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11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的35家生產銷售單位進行抽查,共抽查82批次產品,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重點對外觀要求、導熱系數、表觀密度、壓縮強度、氧指數、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強度、吸水率、燃燒性能等級等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外觀要求、導熱系數、壓縮強度、氧指數、燃燒性能等級。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盟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處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生產單位,要開展約談。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況通報各地監督抽查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針對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生產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出廠檢驗等信息記錄情況,銷售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等信息記錄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消除潛在風險。
(三)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完善整治臺賬,嚴肅處理違法行為,消除突出風險隱患,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附件:2025年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自治區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銷售單位名單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1:
- 安徽省淮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3)
- 安徽省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3)
- 杭州市臨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你點我檢”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1期)(2026-02-03)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3)
- 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抽檢通告〔2026〕11號(2026-02-03)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