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1229)
近期,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0類食品13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30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1、蘭溪市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寶龍城市廣場店銷售的1批次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義烏市李洪愛水果店銷售的1批次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蘭溪市菊梅副食品店銷售標稱義烏市健達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芝麻月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義烏商苑菜場姜冬冬攤位銷售的1批次胡蘿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金華市金東區章憲蔬菜經營部銷售的1批次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東陽市陽都超市銷售的1批次橘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浦江縣吉凈超市銷售的1批次8號螺絲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金華市金東區春平果品經營部銷售的1批次硬絲楊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由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附件: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20251229).pdf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近期,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0類食品13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30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1、蘭溪市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寶龍城市廣場店銷售的1批次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義烏市李洪愛水果店銷售的1批次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蘭溪市菊梅副食品店銷售標稱義烏市健達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芝麻月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義烏商苑菜場姜冬冬攤位銷售的1批次胡蘿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金華市金東區章憲蔬菜經營部銷售的1批次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東陽市陽都超市銷售的1批次橘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浦江縣吉凈超市銷售的1批次8號螺絲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金華市金東區春平果品經營部銷售的1批次硬絲楊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由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附件: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20251229).pdf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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