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車用汽柴油和 車用尿素、化肥和農用薄膜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該局組織開展了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化肥和農用薄膜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西安國聯質量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中檢易興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擔車用汽柴油、車用尿素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三方聯檢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化肥和農用薄膜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抽查工作按照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
二、抽查產品情況
(一)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
1.液化石油氣。共抽查30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蒸汽壓、組分、殘留物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2.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共抽查20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高位發熱量、總硫、硫化氫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
1.車用汽油。共抽查440家經銷企業4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抗爆性、硫含量、苯含量(體積分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0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27%。不合格項目為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研究法辛烷值(RON)、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
2.車用柴油。共抽查440家經銷企業的4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多環芳烴含量、閃點(閉口)、十六烷值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0.91%。不合格項目為多環芳烴含量、閃點(閉口)、十六烷值。
3.車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40家經銷企業的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的尿素含量(質量分數)、密度(20℃)、折光率20nD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其中涉嫌假冒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折光率20nD。
(三)化肥和農用薄膜
1.化肥。共抽查111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0家,經銷企業101家)的15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氮(N)、有效磷(P2O5)、鉀含量(氧化鉀(K2O))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8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16%。不合格項目為總養分,總氮、氧化鉀、有效磷、氯離子、包裝標識。
2.農用薄膜。共抽查14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13家)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拉伸強度(縱、橫向)、斷裂標稱應變(縱、橫向)、直角撕裂強度(縱、橫向)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和拒檢情況
在本次抽查中,五寨縣農機石油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產品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標稱生產企業聲明),同時經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文水縣西城永忠農資經營部無正當理由拒絕依法接受監督抽查。現已將上述企業信息移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對于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拒檢企業及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經銷企業,要依法開展后續處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處理反饋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2025年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x
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該局組織開展了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化肥和農用薄膜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西安國聯質量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精準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中檢易興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擔車用汽柴油、車用尿素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三方聯檢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化肥和農用薄膜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抽查工作按照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
二、抽查產品情況
(一)液化石油氣和車用壓縮天然氣(CNG)
1.液化石油氣。共抽查30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蒸汽壓、組分、殘留物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2.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共抽查20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高位發熱量、總硫、硫化氫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
1.車用汽油。共抽查440家經銷企業4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抗爆性、硫含量、苯含量(體積分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0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27%。不合格項目為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研究法辛烷值(RON)、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
2.車用柴油。共抽查440家經銷企業的4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多環芳烴含量、閃點(閉口)、十六烷值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0.91%。不合格項目為多環芳烴含量、閃點(閉口)、十六烷值。
3.車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40家經銷企業的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的尿素含量(質量分數)、密度(20℃)、折光率20nD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其中涉嫌假冒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折光率20nD。
(三)化肥和農用薄膜
1.化肥。共抽查111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0家,經銷企業101家)的15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氮(N)、有效磷(P2O5)、鉀含量(氧化鉀(K2O))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8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16%。不合格項目為總養分,總氮、氧化鉀、有效磷、氯離子、包裝標識。
2.農用薄膜。共抽查14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13家)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拉伸強度(縱、橫向)、斷裂標稱應變(縱、橫向)、直角撕裂強度(縱、橫向)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和拒檢情況
在本次抽查中,五寨縣農機石油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產品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標稱生產企業聲明),同時經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文水縣西城永忠農資經營部無正當理由拒絕依法接受監督抽查。現已將上述企業信息移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對于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拒檢企業及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經銷企業,要依法開展后續處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處理反饋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2025年車用汽柴油和車用尿素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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