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衛生及嬰幼兒產品、兒童和學生用品、 勞保及安防產品、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
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該局組織開展了衛生及嬰幼兒產品、兒童和學生用品、勞保及安防產品、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衛生及嬰幼兒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騰翔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承擔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天津五十一站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承擔勞保及安防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承擔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抽查工作按照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
二、抽查產品情況
(一)衛生及嬰幼兒產品
1.紙巾紙。共抽查28家經銷企業的3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D65亮度、可遷移性熒光物質、橫向吸液高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2.廚房紙巾。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亮度(白度)/D65亮度、數量(或質量)偏差、偏斜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3.濕巾。共抽查11家經銷企業的1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細菌菌落總數、綠膿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4.衛生巾(護墊)。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5.女性衛生褲。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6.嬰幼兒紙尿褲(片、墊)。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滲透性能、pH值、細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成人紙尿褲。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吸收倍率、甲醛含量、可遷移性熒光物質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8.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共抽查17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6.7%。不合格項目為繩帶。
9.童鞋。共抽查16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剝離強度、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兒童和學生用品
1.學生書袋。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振蕩沖擊性能、摩擦色牢度(沾色)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摩擦色牢度(沾色)、標志。
2.學生用品(水彩畫顏料、蠟筆、油畫棒、指畫顏料、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膠粘劑、水彩筆、書寫筆、記號筆、圓珠筆刀、磁性文具、繪圖用尺、本冊等)。共抽查13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可遷移元素的限量、筆套安全、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標識。
3.玩具滑板車。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正常使用(強度—把立管強度)。
4.中小學生校服。共抽查39家生產企業的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5%。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5.玩具(含木質、塑膠、毛絨等玩具,解壓、彈射、假水等玩具,爬行墊、水晶泥等)。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易燃性能 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6.電玩具。共抽查12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易燃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兒童廚房“真煮”廚具。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其中線下銷售企業5家,線上銷售企業4家)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玩具標識、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8.學生筆袋。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縫合(熱合)強度、有害芳香胺染料的測定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9.兒童推車。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其中線下銷售企業3家,線上銷售企業1家)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材料質量、特定可遷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屬表面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0.奶嘴。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鉛計)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勞保及安防產品
1.安全帽。共抽查19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垂直間距、沖擊吸收性能(高溫、低溫、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溫、低溫、浸水)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沖擊吸收性能(高溫、浸水)。
2.安全帶。共抽查17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區域限制用安全帶性能要求、圍桿作業用安全帶性能要求、墜落懸掛用安全帶性能要求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3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5%。不合格項目為區域限制用安全帶性能要求。
3.安全網。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沖擊性能、阻燃性能、系繩間距及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耐沖擊性能、阻燃性能。
4.安全鞋。共抽查9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8家)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成鞋抗沖擊性、成鞋耐壓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幫撕裂性能、鞋幫拉伸性能、鞋幫耐折性、外底耐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外底耐折性。
5.騎行安全類頭盔。共抽查5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4家)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結構(結構組成、佩戴裝置)、視野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標志標識。
(四)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
1.床上用品。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pH值。
2.內衣(包括文胸、針織內衣)。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3.睡衣家居服。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4.休閑服裝。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6.67%。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5.運動服、防曬服。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6.67%。不合格項目為甲醛含量。
6.襯衫。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泳裝。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8.皮鞋、皮涼鞋。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幫底剝離強度、幫帶拉出強度/幫帶拉出強度、(成鞋)耐折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9.休閑鞋。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剝離強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3.33%。不合格項目為外底耐磨性能。
10.旅游鞋。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與外中底粘合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1.背提包。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振蕩沖擊性能、包鎖耐用性能、扣件耐用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2.旅行箱包。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振蕩沖擊性能。
13.非醫用口罩。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顆粒物過濾效率/過濾效率、通氣阻力、吸氣阻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情況
在本次抽查中,大同市開發區永紅商貿中心、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鑫鋮物資經銷處、太原市尖草坪區宇星勞保防護店銷售的產品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標稱生產企業聲明),同時經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已將上述企業信息移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對于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和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經銷企業,要依法開展后續處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監督銷毀或者做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處理反饋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2025年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
附件:2025年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
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該局組織開展了衛生及嬰幼兒產品、兒童和學生用品、勞保及安防產品、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任務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由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承擔衛生及嬰幼兒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山東騰翔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承擔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天津五十一站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承擔勞保及安防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承擔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任務。抽查工作按照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開展。
二、抽查產品情況
(一)衛生及嬰幼兒產品
1.紙巾紙。共抽查28家經銷企業的3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D65亮度、可遷移性熒光物質、橫向吸液高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2.廚房紙巾。共抽查2家經銷企業的3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亮度(白度)/D65亮度、數量(或質量)偏差、偏斜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3.濕巾。共抽查11家經銷企業的12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細菌菌落總數、綠膿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4.衛生巾(護墊)。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5.女性衛生褲。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6.嬰幼兒紙尿褲(片、墊)。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滲透性能、pH值、細菌菌落總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成人紙尿褲。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吸收倍率、甲醛含量、可遷移性熒光物質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8.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共抽查17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6.7%。不合格項目為繩帶。
9.童鞋。共抽查16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剝離強度、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兒童和學生用品
1.學生書袋。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質量、振蕩沖擊性能、摩擦色牢度(沾色)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摩擦色牢度(沾色)、標志。
2.學生用品(水彩畫顏料、蠟筆、油畫棒、指畫顏料、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膠粘劑、水彩筆、書寫筆、記號筆、圓珠筆刀、磁性文具、繪圖用尺、本冊等)。共抽查13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可遷移元素的限量、筆套安全、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標識。
3.玩具滑板車。共抽查6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正常使用(強度—把立管強度)。
4.中小學生校服。共抽查39家生產企業的4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5%。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5.玩具(含木質、塑膠、毛絨等玩具,解壓、彈射、假水等玩具,爬行墊、水晶泥等)。共抽查18家經銷企業的3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易燃性能 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6.電玩具。共抽查12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易燃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兒童廚房“真煮”廚具。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其中線下銷售企業5家,線上銷售企業4家)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玩具標識、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8.學生筆袋。共抽查9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外觀、縫合(熱合)強度、有害芳香胺染料的測定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9.兒童推車。共抽查4家經銷企業(其中線下銷售企業3家,線上銷售企業1家)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材料質量、特定可遷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屬表面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0.奶嘴。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鉛計)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勞保及安防產品
1.安全帽。共抽查19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垂直間距、沖擊吸收性能(高溫、低溫、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溫、低溫、浸水)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不合格項目為沖擊吸收性能(高溫、浸水)。
2.安全帶。共抽查17家經銷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區域限制用安全帶性能要求、圍桿作業用安全帶性能要求、墜落懸掛用安全帶性能要求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3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5%。不合格項目為區域限制用安全帶性能要求。
3.安全網。共抽查7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耐沖擊性能、阻燃性能、系繩間距及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耐沖擊性能、阻燃性能。
4.安全鞋。共抽查9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8家)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成鞋抗沖擊性、成鞋耐壓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幫撕裂性能、鞋幫拉伸性能、鞋幫耐折性、外底耐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外底耐折性。
5.騎行安全類頭盔。共抽查5家企業(其中生產企業1家,經銷企業4家)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結構(結構組成、佩戴裝置)、視野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0%。不合格項目為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標志標識。
(四)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
1.床上用品。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pH值。
2.內衣(包括文胸、針織內衣)。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3.睡衣家居服。共抽查5家經銷企業的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4.休閑服裝。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6.67%。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5.運動服、防曬服。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6.67%。不合格項目為甲醛含量。
6.襯衫。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7.泳裝。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
8.皮鞋、皮涼鞋。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幫底剝離強度、幫帶拉出強度/幫帶拉出強度、(成鞋)耐折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9.休閑鞋。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剝離強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3.33%。不合格項目為外底耐磨性能。
10.旅游鞋。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與外中底粘合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1.背提包。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振蕩沖擊性能、包鎖耐用性能、扣件耐用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12.旅行箱包。共抽查10家經銷企業的10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發現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0%。不合格項目為振蕩沖擊性能。
13.非醫用口罩。共抽查15家經銷企業的15批次產品。本次抽查重點對顆粒物過濾效率/過濾效率、通氣阻力、吸氣阻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情況
在本次抽查中,大同市開發區永紅商貿中心、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鑫鋮物資經銷處、太原市尖草坪區宇星勞保防護店銷售的產品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標稱生產企業聲明),同時經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已將上述企業信息移交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對于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和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經銷企業,要依法開展后續處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監督銷毀或者做必要的技術處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法律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處理反饋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完善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后處理反饋機制,將后處理情況按規定時限報省局產品質量監管處。
附件:2025年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
附件:2025年服裝鞋包及家用紡織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企業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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