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八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煙臺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冷凍飲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特殊膳食食品、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食糖、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共30大類食品729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12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問題,詳情見附件。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王少霞銷售的芒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芝罘區利盈生鮮超市(個體工商戶)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煙臺市蓬萊區聚仁超市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煙臺振華量販超市有限公司高新區科技廣場店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生產企業山東福祖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煙臺沃盛餐飲有限公司購進的馬鈴薯,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煙臺市蓬萊區鴻鑫超市銷售的蕓豆(菜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萊山區大作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萊州市永安路街道老萊卅酒店(個體工商戶)購進的茄子,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龍口市博商超市發展有限公司徐福店銷售的大蝦(海水蝦),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山東家家悅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煙臺萬達分店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龍口市蘆頭鎮老劉全羊館使用的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其他污染物問題
煙臺蒙旺餐飲有限公司開發區分公司使用的直徑10.8cm圓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消費風險提示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煙臺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冷凍飲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特殊膳食食品、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食糖、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共30大類食品729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12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問題,詳情見附件。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王少霞銷售的芒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芝罘區利盈生鮮超市(個體工商戶)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煙臺市蓬萊區聚仁超市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煙臺振華量販超市有限公司高新區科技廣場店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生產企業山東福祖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煙臺沃盛餐飲有限公司購進的馬鈴薯,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煙臺市蓬萊區鴻鑫超市銷售的蕓豆(菜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萊山區大作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萊州市永安路街道老萊卅酒店(個體工商戶)購進的茄子,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龍口市博商超市發展有限公司徐福店銷售的大蝦(海水蝦),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山東家家悅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煙臺萬達分店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龍口市蘆頭鎮老劉全羊館使用的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其他污染物問題
煙臺蒙旺餐飲有限公司開發區分公司使用的直徑10.8cm圓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消費風險提示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元旦春節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年…(2026-02-04)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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