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近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25年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共在422家生產經營單位抽查化肥樣品617批次,涉及復肥、氮肥、磷肥、鉀肥等4種產品,發現25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4.05%。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17家,其中有2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二、抽查結果分析
本次抽查發現的25批次不合格樣品中,涉及省內6個市(地)化肥生產企業,其中綏化市7家生產企業8批次、哈爾濱市6家生產企業7批次、佳木斯市3家生產企業3批次、齊齊哈爾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牡丹江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黑河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另外涉及吉林省1家生產企業1批次、河北省3家生產企業3批次。不合格項目包括總氮、氧化鉀、硫、酸堿度(pH值)、氯離子以及包裝標識。
(一)總氮、氧化鉀含量不足。養分含量是復肥產品最主要的技術指標,其中總氮是植物的主要營養元素,它是蛋白質、核酸、酶的組成成分之一;氧化鉀在植物生長過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進酶的活化作用,促進光合作用和光合產物的運輸。總氮、氧化鉀含量低會造成施入土壤后供氮、鉀強度不足,不能滿足作物生長對養分的需求。經技術機構分析,總氮、氧化鉀含量不足的原因主要為:一是企業對原料的驗收把關不嚴,使用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原料;二是生產工藝落后,在生產過程中損失了部分元素;三是由于原料氮、鉀的單價不同,企業為降低成本,故意多加單價低的養分,少加單價高的養分;四是貯存、運輸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導致某種養分流失。
(二)硫含量不達標。植物正常生長需要吸收大量的營養元素,硫元素參與葉綠素形成,對植物體內某些酶的形成和活化有重要作用,能增加某些作物的抗寒和抗旱性,作物缺硫影響其正常生長,導致產量、質量均下降。經技術機構分析,硫含量不達標的原因主要為:一是原料養分含量不足,造成某一元素濃度偏低;二是生產工藝中存在偏差;三是生產企業對生產過程中的原料質量控制存在漏洞。
(三)酸堿度(pH值)不符合標準。酸堿度(pH值)對植物的外觀形態、物質代謝、生長發育以及品質和產量等方面有非常明顯的影響,通常酸堿度(pH值)在6.5-7.5之間植物生長良好,若酸堿度(pH值)過高或過低,容易破壞土壤的酸堿平衡,使土壤板結、透氣性變差,影響土壤微生物的活性,進而影響土壤的肥力和可持續利用性,導致出現植株生長受阻、幼葉變黃或毛細根腐爛等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酸堿度(pH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用于生產的原料自身酸堿度超出標準范圍;二是發酵過程中微生物代謝產生的酸性物質積累,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四)氯離子含量超標。氯離子在一定范圍內能促進作物的生長發育,但當濃度過高時會抑制作物的正常生長,使土壤酸化、板結,誘導養分缺乏,導致作物減產甚至絕產。同時,肥料中副成分能與土壤鈣結合,生成氯化鈣,氯化鈣溶解度大,能隨水流失。鈣是形成土壤結構不可缺少的元素,鈣鹽流失過多,會破壞土壤結構,造成板結。葡萄、馬鈴薯、煙草、甜菜等忌氯作物,不宜施用含氯肥料。經技術機構分析,氯離子含量超標的原因主要為:一是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用價格較低的氯化鉀充當硫酸鉀;二是包裝上故意不標注含氯;三是企業生產工藝落后,原料質量不達標。
(五)包裝標識不合格。包裝標識中養分含量、含氯標識、警示語、名稱中的禁用語等已經被列入化肥檢驗項目,包裝標識不合格屬于產品質量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包裝標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為:有的企業缺少包裝標識規范意識,對相關標準掌握不準確;有的企業為了經濟利益有意而為之,或夸大宣傳,或在包裝標識上故意漏標或錯標標識信息。近年來因包裝標識不合格判定產品不合格的問題較為突出,需引起高度關注。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結果處理情況要按照時限要求報送省局,同時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和e-CQS系統。省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第75、76號令要求,扎實推進化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向生產企業持續傳導質量安全壓力,督促企業持續保持獲證時必備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條件,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巡回問診”活動,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加大對技術人員的培訓,減少原材料驗收、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環節的技術缺陷。提高企業對產品標識和使用說明的重視程度,規范設計產品包裝標識。
(四)加強質量知識普及宣傳。加強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增強化肥生產銷售單位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的自覺性。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印發宣傳資料、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化肥產品標準知識的宣貫,營造全民共治的濃厚氛圍。
附件:
2025年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docx
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docx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5日
附件1: 2025年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附件2: 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近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2025年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共在422家生產經營單位抽查化肥樣品617批次,涉及復肥、氮肥、磷肥、鉀肥等4種產品,發現25批次產品不合格(詳見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為4.05%。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17家,其中有2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二、抽查結果分析
本次抽查發現的25批次不合格樣品中,涉及省內6個市(地)化肥生產企業,其中綏化市7家生產企業8批次、哈爾濱市6家生產企業7批次、佳木斯市3家生產企業3批次、齊齊哈爾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牡丹江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黑河市1家生產企業1批次;另外涉及吉林省1家生產企業1批次、河北省3家生產企業3批次。不合格項目包括總氮、氧化鉀、硫、酸堿度(pH值)、氯離子以及包裝標識。
(一)總氮、氧化鉀含量不足。養分含量是復肥產品最主要的技術指標,其中總氮是植物的主要營養元素,它是蛋白質、核酸、酶的組成成分之一;氧化鉀在植物生長過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進酶的活化作用,促進光合作用和光合產物的運輸。總氮、氧化鉀含量低會造成施入土壤后供氮、鉀強度不足,不能滿足作物生長對養分的需求。經技術機構分析,總氮、氧化鉀含量不足的原因主要為:一是企業對原料的驗收把關不嚴,使用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原料;二是生產工藝落后,在生產過程中損失了部分元素;三是由于原料氮、鉀的單價不同,企業為降低成本,故意多加單價低的養分,少加單價高的養分;四是貯存、運輸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導致某種養分流失。
(二)硫含量不達標。植物正常生長需要吸收大量的營養元素,硫元素參與葉綠素形成,對植物體內某些酶的形成和活化有重要作用,能增加某些作物的抗寒和抗旱性,作物缺硫影響其正常生長,導致產量、質量均下降。經技術機構分析,硫含量不達標的原因主要為:一是原料養分含量不足,造成某一元素濃度偏低;二是生產工藝中存在偏差;三是生產企業對生產過程中的原料質量控制存在漏洞。
(三)酸堿度(pH值)不符合標準。酸堿度(pH值)對植物的外觀形態、物質代謝、生長發育以及品質和產量等方面有非常明顯的影響,通常酸堿度(pH值)在6.5-7.5之間植物生長良好,若酸堿度(pH值)過高或過低,容易破壞土壤的酸堿平衡,使土壤板結、透氣性變差,影響土壤微生物的活性,進而影響土壤的肥力和可持續利用性,導致出現植株生長受阻、幼葉變黃或毛細根腐爛等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酸堿度(pH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用于生產的原料自身酸堿度超出標準范圍;二是發酵過程中微生物代謝產生的酸性物質積累,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四)氯離子含量超標。氯離子在一定范圍內能促進作物的生長發育,但當濃度過高時會抑制作物的正常生長,使土壤酸化、板結,誘導養分缺乏,導致作物減產甚至絕產。同時,肥料中副成分能與土壤鈣結合,生成氯化鈣,氯化鈣溶解度大,能隨水流失。鈣是形成土壤結構不可缺少的元素,鈣鹽流失過多,會破壞土壤結構,造成板結。葡萄、馬鈴薯、煙草、甜菜等忌氯作物,不宜施用含氯肥料。經技術機構分析,氯離子含量超標的原因主要為:一是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用價格較低的氯化鉀充當硫酸鉀;二是包裝上故意不標注含氯;三是企業生產工藝落后,原料質量不達標。
(五)包裝標識不合格。包裝標識中養分含量、含氯標識、警示語、名稱中的禁用語等已經被列入化肥檢驗項目,包裝標識不合格屬于產品質量問題。經技術機構分析,包裝標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為:有的企業缺少包裝標識規范意識,對相關標準掌握不準確;有的企業為了經濟利益有意而為之,或夸大宣傳,或在包裝標識上故意漏標或錯標標識信息。近年來因包裝標識不合格判定產品不合格的問題較為突出,需引起高度關注。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結果處理情況要按照時限要求報送省局,同時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和e-CQS系統。省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第75、76號令要求,扎實推進化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向生產企業持續傳導質量安全壓力,督促企業持續保持獲證時必備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條件,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三)加強質量技術幫扶。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巡回問診”活動,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加大對技術人員的培訓,減少原材料驗收、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環節的技術缺陷。提高企業對產品標識和使用說明的重視程度,規范設計產品包裝標識。
(四)加強質量知識普及宣傳。加強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增強化肥生產銷售單位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的自覺性。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印發宣傳資料、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化肥產品標準知識的宣貫,營造全民共治的濃厚氛圍。
附件:
2025年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docx
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docx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5日
附件1: 2025年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附件2: 黑龍江省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甘市監通告〔2026〕1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8期)(2026-02-04)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元旦春節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年…(2026-02-04)
-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4期)(2026-02-04)
- 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期)(2026-02-04)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